设备管理科
一、职责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规、政策,拟订和落实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,并代表学校行使监督与检查职责。
2.负责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。
3.对仪器设备验收行使监督与检查职责。
4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的建账、入账、变更登记、销账等工作。在资产使用明细账中全面反映我校资产的领用、占用情况。
5.与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账目核对,做到账账相符,同时督促资产使用部门做好资产实物管理工作,做到账卡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6.负责列入固定资产账仪器设备的调剂、处置等工作。
7.为学校相关部门的各类报表、项目申报等提供固定资产数据。
8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,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月报工作,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资产报表并撰写年度资产分析报告。
9.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,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。
10.负责编制全校行政办公设备、家具等的年度购置计划。
11.负责保定校区各部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工作。
12.负责保定校区行政办公设备、家具等物品的出入库及库房管理工作。
13.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登记及证件办理工作。
14.负责学校公用车辆编制的申报、变更、销编及车辆资产的处置等管理工作。
15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