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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管理科
发布时间:2021-11-22

1.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备案、审核、审批等手续。

2.审核招标文件,完成招标文件编写。

3.负责政府采购和校内招标项目的委托招标采购代理协议签订工作。

4.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,完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论证工作。

5.发布校内招标信息,包括招标公告、中标公示等。

6.处理政府采购和校内招标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。

7.“河北农业大学合同专用章(2)”管理。

8.统计政府采购信息,按规定上报政府采购信息报表。

9.审核校内招标和政府采购合同。

10.管理校内招标和政府采购的档案材料。

11.负责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工作。

12.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网的维护工作。